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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财经学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2020-06-07 13:45大连财经学院浏览:77次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大连财经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大连市金州新区人文街80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3.3万平方米(约合798.5 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0平方米;生师比22.5;专任教师574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8.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4.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569.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233.3元;图书116.6万册,生均图书82.5册。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1.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艺术类专业不设语种限制。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限制。

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艺术类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1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4年

三至六年

艺理、艺文

艺术学

27500

四、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财经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财经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财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每年27500元/生。

住宿费

根据宿舍不同标准,实行优质优价,每人每年宿费4900-8500元不等,由学生自愿选择。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1)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生

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

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年4000元/生、二等助学金每年2500元/生两个等级

大连财经学院奖学金:十佳大学生奖学金每年5000元/生、学习奖学金每年1000元/生、科研奖学金每年500元/生或1000元/生、道德风尚奖学金每年1000元/生、特长奖学金每年500元/生或1000元/生、生活管理奖学金每年500元/生、创新创业奖学金每年1000元/生。

(2)其他资助方法

学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

六、录取办法说明

1. 我校艺术类专业只录取参加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对于进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2+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

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先按英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英语成绩再相同时,录取文科生按语文成绩高低依次录取,录取理科生按数学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大连财经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学生体检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我校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的。

4.联系电话、网址

电话:0411-39265023

传真:0411-39265153

网址:http://www.dl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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