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北京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384;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第三条 办学性质: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育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第四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第五条 学校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8号(西校区);石家庄市翟营大街51号(东校区) 。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2023年北京市自主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由学院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院北京自主招生计划全部为订单招生计划,合作企业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入学后体检合格即签订三方培养就业协议,按照现代学徒制方式校企联合培养,毕业时符合协议要求合作企业接收就业。具体计划见下表。
其中电子商务类、金融类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学生入学后先按专业大类培养,从第2或3学期开始分专业培养,具体分流专业以合作企业需求为准。
第四章报名与录取
第十一条报名办法
1.报名条件:已参加北京市2023年高考报名,且符合有关招生条件的考生。
2.报考要求: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每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所院校。
3.报名材料:自主招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发送报名电子材料。
(1)网上报名。3月22日-3月26日,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站(http://www.sjzpc.edu.cn/zhaosheng),点击“北京自主招生报名”,进入报名页面,真实、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报名成功后下载并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2023年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市自主招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发送报名材料。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于3月26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扫描版或拍摄清晰照片)通过邮件发送至zsb@cptc.cn。
①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考生签字的《报名表》。
②考生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户籍页(二者放在一起)。
③身份证(含身份证正反面)。
④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材料(或会考成绩证明材料)和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加盖学校公章);中职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成绩表(加盖学校公章)。
⑤其他能说明本人表现、特长和技术技能的证书等材料。
上述电子材料按顺序编号,并打包压缩为一个压缩包文件,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
第十二条成绩评定
1.加分政策:考生2020年以来取得以下证书,经本人申请,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给予适当加分,不同加分项可累加,最高不超过50分。
(1)获得市级、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荣誉称号分别加50分、30分;
(2)获得市级、区级政府奖学金分别加50分、30分;
(3)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0分、40分、30分;
(4)获得初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加30分;
(5)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加30分。
加分项目佐证材料须于3月26日前与报名材料一同提交学院审核。
2.成绩评定办法:考试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成绩满分120分,职业技能成绩满分180分。文化素质成绩采取成绩折算方式,职业技能考试采取面试考核方式。
(1)文化素质成绩折算办法
高中毕业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合格,其文化素质成绩折算计120分;其中一科不合格或无成绩,其文化素质成绩折算计100分;两科不合格,其文化素质成绩折算计80分。
三校生中职阶段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三科均在60分(含)及以上,其文化素质成绩折算计100分;其中一科60分以下,其文化素质成绩折算计90分;两科60分以下,其文化素质成绩折算计80分。
(2)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理解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职业素养、考生特长等,满分180分。职业技能考试安排在4月初,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第十三条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及加分项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以下情况不予录取:未提供有效文化素质成绩证明的;高中毕业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不合格(或均在C级以下);三校生中职阶段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三科均在60分以下;职业技能考试缺考或不合格(成绩低于108分)。
4.考生须具有北京市户籍且年龄在20周岁以下(200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被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和录取。
第十四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学院各专业均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组织教学。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拟报考考生须符合以下要求:有志于从事邮政事业,服从企业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安排;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富有合作精神;女生身高160厘米及以上,男生身高170厘米及以上(根据生源情况可下浮1-5厘米);身材匀称,步态正常,身体无残疾、无手指残缺或畸形、无脊柱侧弯后凸畸形;五官端正,无斜视,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面颈部及着夏装身体裸露部分无纹身、无明显疤痕;单眼无失明或严重视力障碍;口齿清楚、双耳听力正常。
4.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体检,身体健康状况还应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入学后体检合格作为订单生培养、签订培养就业协议,体检不合格转为普通类培养。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各专业学费均为5000元/学年;住宿费500元/学年或800元/学年,实行公寓化管理。
第十六条 学院执行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及相关助困政策,同时设有学院奖学金、临时困难补贴等,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 录取结束后,学院将在招生网站公示自主招生录取结果。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后,学院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8号
邮编:050021
联系电话:(0311)8599890385998905
招生网址:http://www.sjzpc.edu.cn/zhaosheng/
微信公众号:石邮招生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