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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2020-03-22 20:20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浏览:30次

一、院校全称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本科)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3888号

三、招生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本科)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以教育部批准为准)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纪委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为:

专业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学生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
应用英语32011
应用英语(涉外商业经营管理)3151

商务日语(进出口贸易实务)31511
应用西班牙语(进出口贸易实务)31511
金融管理31511
证券与期货2151
1
会计(涉外会计)325111
报关与国际货运31511
国际商务3151

工商企业管理31511
物流管理31511
旅游管理3151

建筑工程技术31511
工程造价21511
园林工程技术21511
无人机应用技术210


计算机应用技术31511
计算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31511
计算机网络技术2151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31511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31511
物联网应用技术31511
机电一体化技术31511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21511
食品加工技术(食品安全与检测)3151

食品加工技术(烘焙与饮品加工)21511
食品营养与检测31011
食品质量与安全21511
生物制药技术210


护理(老年护理)31511
护理(康复护理)31511
老年服务与管理1151

广告设计与制作32041
室内艺术设计32041
艺术设计(少儿艺术)32041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32041
人物形象设计(影视化妆)32041
合计10058050282

无男女比例。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应用英语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入学后商务日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日语,入学后应用西班牙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西班牙语,入学后其他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60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院2020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安排

根据教委指定统一时间执行,详见学校招生官网(普通考生)

考生类型与测试科目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历届三校生、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应届三校生
报考非艺术类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素质技能测试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素描素描入学测试+素描

根据教委指定统一时间执行,详见学校招生官网(申请优先录取考生)

考生类型与测试科目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历届三校生、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应届三校生
报考非艺术类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素描入学测试+素描

凡报考我院并符合优先录取的考生,请把相关材料发送到shzqzb@shzq.edu.cn邮箱(邮件请用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材料提交时间:自志愿填报之日起4日内,逾期不交作自动放弃处理。学校将把审核结果通过邮箱告知考生。

学院组织的素描大纲,可在3月26日到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十二、录取规则

(一)优先录取原则: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优先录取,录取计划数不超过总计划的50%。

录取办法:(1)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非艺术类),以“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分数高低作为录取依据,同时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艺术类),以“职业适应性测试+素描”总分高低作为录取依据,同时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2)其他类别的非艺术类学生,以“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的总分高低作为录取依据,同时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其他类别的艺术类学生,以“入学测试+素描”总分高低作为录取依据,同时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投档录取。

1.上海市奖学金获得者、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优秀毕业生获得者(上海市教委颁发);

2.应届高中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七门科目全部合格者(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

3.具有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保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

4.具有一张或以上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证书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保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

5.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个人全能奖获得者(上海市教委颁发);

6.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一、二等奖获得者(上海市教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发展基金颁发);

7.持有文化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资格证书;

8.声乐、器乐、舞蹈考级七级(含)以上证书;

9.获得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必须报考护理专业);

10.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者;

11.获得日语等级考试三级证书者(含)以上证书;

12.获得食品类技师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

(二)录取原则

1、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学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合格为100分,不合格为50分;

非艺术类专业测试科目为统一命题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

艺术类专业校测科目为素描。素描满分400分。

(2)成绩计算:

1.非艺术类专业折算总分=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艺术类专业折算总分=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素描成绩;

(3)录取:非艺术类专业按非艺术类专业折算总分,依据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者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基础模块成绩、职业与心智模块成绩、专业通识基础模块成绩)依次排序,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按艺术类专业折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者依次比较素描成绩决定排序,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2、对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应届三校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素质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文化素质测试试行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合格”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

非艺术类专业测试科目为素质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艺术类专业校测科目为素描。素描满分100分。

(2)成绩计算:

1.非艺术类专业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2.艺术类专业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素描成绩;

(3)录取:非艺术类专业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者按素质技能测试中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6模块对应成绩,依次排序,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者依次比较素描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依次排序,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3、对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素质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非艺术类专业: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直接合成。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满分150分,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艺术类专业: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校测成绩直接合成。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满分150分,校测科目为素描,素描满分100分。

(2)成绩计算:

1.非艺术类专业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2.艺术类专业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描成绩。

(3)录取:

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分别按计划进行录取。

非艺术类专业:以总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对上述考生择优录取。总分相同者,按统一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依次排序。

艺术类专业:以总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对上述考生择优录取。总分相同者,按素描成绩、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依次排序。

4、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试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 13000元/每生每学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

艺术类专业 16000元/每生每学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

住宿费标准:

2500元/每生每学年(4人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31616012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hzq.edu.cn

招生处(办)官网:www.shzq.edu.cn

咨询电话:021-31616077、31616088、31616099

十七、其他须知

1.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未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符合文件规定报名条件的其他考试;

2.成绩复查申请时间详见招生网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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