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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16 05:59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浏览:15次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970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学府北路1号

办学层次:公办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四川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

联系电话:0825-2290000

学院官网:https://www.scvtc.edu.cn

办学特色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遂宁市人民政府共建,四川省教育厅直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于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全省第二大交通枢纽遂宁市,距成都128公里、离重庆128公里。学院占地近1100亩,建筑面积38万多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23.9万册,校内外实习实训室近200个,校外实训基地200余个,“两网同用、应用引领、全面覆盖”的数字校园基本建成。现有专任教师697人,具有高级职称226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22人,教育部、省政府特聘专家5人,省突出贡献优秀专家2人,省部级教学名师5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14000余人,留学生100多人(2020、2021年因疫情停招)。曾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教学成果二等奖等40余项殊荣。系全国德育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评估优秀学校、四川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高校定点扶贫先进单位、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在砥砺百年的办学历程中,秉持“明志、厚德、尚学、笃行”的校训,“开放、融合、服务、创新”的办学理念,构建了 “党建统率、《章程》引领、制度保障、内控把关、诊改完善、服务提升”现代大学制度和治理体系,“纵横交融,训育一体”高职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模式,“内培外引,多方互动”双师队伍培养模式,“课程+活动+竞赛”“三位一体”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产业+专业+服务”产教深度融合模式,“一条龙链条式”产教对接服务模式。形成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人才培养格局。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院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立德树人,服务社会”不悔初心,肩负“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神圣使命,抢抓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新机遇,以内涵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市场化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方式培养适用人才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一体化推进创“双高”、升本科,致力打造职教教师摇篮、产业人才高地,把学院建设成为四川特色、全国一流、世界水平的高职院校。

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录取规则

1、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我院调阅平行志愿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艺体类专业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学院录取

学院录取采用“专业清”的录取办法,即对已经投档的考生,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学院审核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如学院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完成招生计划,则该专业录取结束;如学院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在已投档的自由考生中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学院审核在剩余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依此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如学院按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在已投档的自由考生中按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学院审核在剩余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5、我院经教育部批准开展的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按2021年制定的单独招生办法执行。

6、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旦发现,均取消其学籍资格。

7、新生入学后,在符合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专业调整规定的情况下,经考生申请,在学院专业调整办法及范围内进行专业调整。

8、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对2021年招生工作进行解释。

毕业证书:

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教学环节,达到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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