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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2023-02-01 16:25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浏览:9次

 学校概况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创办于1957年,前身为广东民族学院,首任校长是老一辈革命家罗明同志。学校坐落于广东省省会、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广州,现有东校区、西校区、北校区、白云校区、河源校区等5个校区,占地面积2615亩。学校于2006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21年获批为广东省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现有教育学、民族学、新闻传播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等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育、电子信息、机械、能源动力、会计、新闻与传播等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珠江学者设岗学科,2个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2个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1个广东省重点培育学科。学校设有24个二级教学单位,74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36000余人,研究生1500余人。

  学校秉承“厚德博学、唯实求新”的校训精神,坚守“面向职教、服务职教、引领职教、特色发展”的办学定位,培养高素质“工匠之师”和高水平应用型专门人才,努力构建学校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奋力创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技术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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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

  (一)报名资格

  1.拥护“一国两制”和国家统一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2.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3.参加2023年台湾学测,且成绩达到均标等级以上。

  4.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专业录取标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

  注意!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报考我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志愿服务、获奖证书、个人成绩单等)。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三)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报名系统操作指南和我校招生简章,了解我校的基本情况、招生专业的招生要求、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考生应按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四)注意事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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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

  1.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5月14日。

  2.我校负责审核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资格。我校将下载考生信息及材料,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我校可要求考生更正或补充材料,并再次审核。

  3.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应关注我校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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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专业

  我校根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生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为5名,各专业招生计划可打通使用,可视生源情况超额录取。招生专业详见下表。

  

  注:

  1.住宿费:600-1700元/生·年。学费、住宿费如有调整,以省发改委调整后的标准为准。

  2.学前教育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转氨酶异常的考生慎重报考。

  3.录取要求详见录取原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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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取

  (一)录取原则

  我校依据考生的学测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理工类:数学A、语文、英文、自然

  文史类:语文、数学B、英文、社会

  注: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均需达到均标级以上。

  (二)录取安排

  我校按照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名考生限录一个专业。我校将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生源情况较好的专业将适当增加招生计划。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经考生确认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征集志愿安排

  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或新增招生计划的专业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我校将于5月20日设置征集志愿招生专目录和招生要求。

  考生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志愿、提交我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即可。

  我校于6月1日至20日期间开展审核、考核及录取工作,6月21日前将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系统6月21日统一公布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经考生确认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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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生报到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新生入学后,根据我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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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

  学生在校期间,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 号)进行管理。

  学生与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我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报名系统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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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与监督申诉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8265603

  传真:020-38256659

  电子邮箱:zsxsc@gpn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p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pnu.edu.cn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曾老师

  监督电话:020-3826540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

  邮编:510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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