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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3-05-05 13:51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浏览:41次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全称: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际代码13941;湖南省招生代码4760,其他各省录取代码详见各省招生计划专辑。

第五条 办学性质:普通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 学校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三环东路南9号(邮编:421002)

第八条 报考条件:凡取得高考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九条 毕业颁证: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条 学院简介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衡阳市人民政府与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前身为衡阳铁路工程学校,1951年由铁道部创办,首任校长是原铁道兵副司令员、铁道部部长郭维城将军。学院占地面积800多亩,建筑面积近30万㎡,建设总投入近15亿元。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教职员工近千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300余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200人,“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到81.7%。近年来,成功创评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省卓越高职院校、省文明标兵校园、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高校,拥有国家级职教集团、国家级众创空间、国家级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级创新中心、国家级就业创业创新实践示范基地和国家级专精特新产业学院各1个。连续6年获湖南省招生工作先进单位,连续5年获湖南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办学72年来,为中国铁路培养了近10万“铁军”,被誉为中国铁路的“黄埔军校”、站段长的摇篮。

 学院始终坚持“路地两用、专通结合、高精发展”的专业建设思路,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构建政行企校协同创新体系,走出了行业特色鲜明、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发展之路,突出了办学定位的“地方性”,人才培养的“应用型”和创新发展的“服务性”。设有7个二级学院共32个专业,拥有湖南省“楚怡”高水平专业群3个,服务“三高四新”战略高水平专业群1个,构建了与高铁、轨道交通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特色鲜明的专业格局。

学院面向全国27个省市招生,着力为铁路和轨道交通行业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目前已和东南亚、非洲等多个国家展开了国际合作办学。毕业生主要面向国铁集团、中国铁建、中国中铁、城市轨道交通等大型国有企业高质量就业,对接高铁、轨道交通行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近三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96%以上。

学院正积极发挥行业背景深厚和地方政府鼎力支持的双重优势,借外力壮实力、联企业强内涵,齐心协力促改革,聚精会神谋发展,持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双高”职院和“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为打造“行业领先、特色鲜明、国内一流、世界知名”本科层次高等职业院校,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服务高铁及轨道交通产业,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和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全面系统地宣传学院的办学理念、教育思想、办学条件、学科特点、专业内涵、学生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学院发展规模,协同院(系)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制定分省生源计划;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工作;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研等。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成的招生监督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序号

招生专业

专业

代码

学费

(元/年)

学制

1

铁道工程技术

500101

5060

三年

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500601

4600

三年

3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500201

4600

三年

4

铁道桥梁隧道工程技术

500103

4600

三年

5

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

500102

4600

三年

6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

500109

4600

三年

7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500112

5060

三年

8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500113

4600

三年

9

铁路物流管理

530804

3500

三年

1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500606

4600

三年

11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500110

4600

三年

12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500604

4600

三年

13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500111

4600

三年

14

物联网应用技术

510102

4600

三年

15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510209

4600

三年

16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

500105

7800

三年

17

铁道车辆技术

500106

7800

三年

18

铁道供电技术

500107

7800

三年

19

动车组检修技术

500108

7800

三年

20

建筑工程技术

440301

5060

三年

21

给排水工程技术

440602

4600

三年

22

建筑设计

440101

4600

三年

23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440102

4600

三年

24

工程造价

440501

4600

三年

25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440305

4600

三年

26

智能建造技术

440304

4600

三年

27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301

4600

三年

28

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

500104

4600

三年

29

关务与外贸服务

530503

3500

三年

30

跨境电子商务

530702

3500

三年

31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460104

4600

三年

32

软件技术

510203

7800

三年

学院所有招生专业严格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2023年如有变动将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我院2023年计划面向湖南、安徽、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海南、河北、河南、湖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古、青海、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新疆、云南、浙江、重庆、天津等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最终以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六条 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并根据就业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对企业招聘要求进行归纳,建议所有考生针对自身条件慎重选择专业,以利于更好就业。

1、所有铁路专业(含城市轨道交通类)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听力正常;无高度近视,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铁道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铁道桥梁隧道工程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车辆技术、铁道供电技术、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等专业对应的企业岗位适宜男生。

2、用人单位对以下专业身高要求较严,考生根据自身条件慎重选择报考: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建议男生身高≥1.75米,女生身高≥1.65米,形象气质俱佳;铁路物流管理专业、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建议男生身高≥1.70米,女生身高≥1.60米。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精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院选拔优秀人才,实行计算机远程录取。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严格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及我院招生计划,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可根据考生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考生位次排序规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各专业历史类、物理类兼招,不设选考科目,录取语种不限,考生男女比例要求不限。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二十条 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之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所有专业不限应试外语语种,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外语安排教学。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规定处理,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和录取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具体按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等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应届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合格者进入湖南省普通本科学校对应专业学习;在校期间,参加湖南省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的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就读本科院校。

第二十五条 奖助政策

1.奖学政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

2.助学政策:学院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 信息公布渠道和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htcrh.com

招生信息网:http://58.20.171.67:8164/Home/Esinfonew

联系电话:0734-2522039,2548115

传真电话:0734-2522039

邮箱地址:gtxyzsb2019@sina.com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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