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郑州西亚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郑州西亚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654,河南省院校普通本、专科招生代码:6003,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代码:5994,数字技术产业学院招生代码:6179。
第五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新郑市人民路东段168号。
郑州西亚斯学院数字技术产业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鸿宝路与鸿苑路交叉口72号(金水科教园区内)。
招生咨询电话:(0371)62606666,郑州西亚斯学院数字技术产业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371)69668666,邮政编码:451150,学校网址:http://www.sias.edu.cn, 微信公众号:郑州西亚斯学院。
第六条 学校简介及性质
郑州西亚斯学院是一所教育部批准的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是河南省首家被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批准可以实施境外学士学位教育合作项目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第七条 学历学位证书的发放
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郑州西亚斯学院颁发普通本科或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郑州西亚斯学院授予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办学专业学生达到中美双方毕业规定及学士学位授予要求的,除可获得郑州西亚斯学院颁发、授予的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外,还可获得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授予的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
第八条 学校本科、专科、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同分数考生的录取及生源质量调控。
第十条 学校2024年收费标准如下:
普通本科专业收费标准:
文史类(含经贸、管理)专业收费标准为15000元/学年/生;
理工类专业收费标准为16000元/学年/生;
医科类专业收费标准为17000元/学年/生;
体育类专业收费标准为15000元/学年/生;
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18000元/学年/生。
普通专科专业收费标准:
体育类专科专业收费标准为15000元/学年/生;
艺术类专科专业收费标准为18000元/学年/生。
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
中方学费为26850元/学年/生,美方学位学分共34个,每学分2120元(根据美国国内经济情况,学分费每年都有所浮动)。
我校作为河南省书院制改革试点院校,住宿费标准如下:
学生公寓:2100元/学年/生;
国际青年社区:2500元/学年/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考生必须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所有专业的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级考试院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十四条 我校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五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严格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在进行专业分配时,先分配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专业。考生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要求省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艺术类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文化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绩排序,即为: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我校表演专业只招收音乐剧、歌剧类考生。
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在山东省、山西省、四川省只招收(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双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竖琴)。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体育类专业只招收河南省考生,使用河南省体育类统考成绩,要求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体育类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同分考生处理办法:专业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若仍相同,则全部录取。
第十九条 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区、市)录取规则
高考改革省份,按照该省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为激励和帮扶在校学生,结合国家资助政策,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具体资助政策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二)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设立的奖学金有新生入学奖学金,奖励总金额10万元(根据每年招生学院具体情况确定人均奖励标准,2023年人均奖励6666元);在校奖学金,奖励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对应标准分别为3000元、2000元、1200元和800元;毕业生专业成绩前三名奖学金,第一名奖励金额1500元、第二名奖励金额1000元,第三名奖励金额500元;毕业生出国留学奖学金,每年评选人数不少于4人,给予获奖学生至美国富特海斯州立大学不超过34个学分的学费资助。
(三)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补偿或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用于学费部分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六)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七)学生校外获奖奖励: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提升专业能力,学校设置校外获奖奖励,获奖学生可申请相应奖励。奖励金额最高15000元。
(八)郑州西亚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奖助学金:河南郑州西亚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经河南省民政厅核准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基金会通过各种渠道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开展奖教助学和奖优助困活动,资助教育、教学、科研项目和活动,资助郑州西亚斯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按照捐赠者意愿设立奖助学金或资助项目。目前面对学生设立有爱心帮扶基金、泡泡玛特“筑梦计划”奖助学金、新生入学礼包、返乡补贴等。详情可查阅基金会网站:https://www.sias.edu.cn/edf。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郑州西亚斯学院。
郑州西亚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