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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四川-成都市 理工类 专科公办 双高计划

1939年 四川省 1153亩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2021-05-03 23:43 来源: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浏览:1436 手机版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1号)有关规定,制订学校的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直属于四川省教育厅,建校于1939年,是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中国“双高计划”建设院校,四川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院校,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中国纺织服装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学校于2011年起已经连续十年开展单独招生工作。

(一)学校全称: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组织保障

(一)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二)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三)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被录取后,若身体条件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报考体育特长的考生身体健康、适合所选项目体能要求:在田径、篮球、足球、跆拳道、健美操共五项体育运动中任一项运动成绩达到相当于国家三级运动员水平及以上标准者,或在市(州)级及以上级别的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优秀运动员。

(四)报考文艺特长的考生须有高中阶段体现考生艺术水平的证明材料(考级证书;高中阶段参加校级及以上文艺演出各类活动书面证明或荣誉证书;艺术联考成绩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声乐类【民族、美声、通俗唱法】:有良好声乐基础和表现力,形象好。

2.器乐类【民族管弦乐、西洋管弦乐、打击乐、电声乐】:有良好器乐演奏基础和表现力,形象好。

3.舞蹈类【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不含体育舞蹈和街舞)】:协调性好,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功底,反应灵敏,有较强的学习舞蹈的能力和舞蹈表现力。

4.主持和表演类:普通话标准、模仿能力强、形象好。

(五)报考艺术(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考试。

(六)身高要求

1.报考酒店管理专业考生,建议身高男生168cm及以上、女生155cm及以上。

2.报考文艺特长的舞蹈类、主持和表演类的考生,建议身高男生170cm及以上,女生160cm及以上。

3.报考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建议身高男生178cm及以上,女生168cm及以上。

五、报名办法

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的考生,登录四川省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 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学校志愿,招生代码是:5141。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

1.填报了我校志愿的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网站(zs.cdtc.edu.cn)的单招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为130元/生,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2.考生的专业志愿是分类分专业填报,报考类别分为:普高(含文理科)类、中职类、艺术(美术)类、服装表演专业、特长类;考生只能选报一个类别;可填报专业志愿一、专业志愿二。凡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建议按类别填报第二专业志愿。

3.凡报考文艺、体育特长考生,须按报考条件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

4.凡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准备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并填写《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三)资格审核

考生的基本信息采用省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核准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高职单招考试。

凡报考文艺、体育特长的考生资格均须在现场报到时确认,未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则转入相应类别参加考试;凡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现场报到时提交相关材料,并参加相应类别的考试;凡报考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未通过现场确认的,则转入第二专业志愿考试。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英国南埃塞克斯学院(South Essex College)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较高设计水平的具备较强英语交际应用能力和设计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专业人才。成绩合格的毕业学生,可获得我校普通高等教育艺术设计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和英国南埃塞克斯学院颁发的艺术设计(室内设计)高等文凭证书(Higher Diploma in Art & Design (Interior Design))。毕业生可从事室内外装饰设计和项目管理、市场营销、广告策划与设计制作、展示空间设计等工作。学费:人民币22000元/年。该专业按照普通艺术招生专业的报名方式报名。坚持考生自愿原则。

七、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2021年3月27日

9:00-11:30

文化考试

13:15--14:00

普高类考生

技能综合测试(笔试)

14:30--18:30

技能综合测试(面试)

13:15--18:30

中职类、艺术类、特长类及服装表演考生

技能综合测试


(二)考试地点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成都市犀浦泰山南街186号)。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考试方式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300分)+技能综合测试(200分),满分500分。

(2)中职类、艺术(美术)类、特长类及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300分)+技能综合测试(200分),满分500分。

2.文化考试

普高类(文科、理科)考生,使用普高类试卷。中职类、艺术(美术)类、特长类及服装表演专业考生使用中职类试卷。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三科共满分300分。

3.技能综合测试

(1)普高类考生:技能综合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项目,每个项目各100分,总计200分。

技能综合测试(笔试):测试时间45分钟,主要对学生的政治意识、社会认知、职业认知、职业道德、心理素质等方面素质进行测试。

技能综合测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特长等方面。

(2)中职类考生:技能综合测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20分,面试成绩满分80分。专业技能测试着重测试专业基本技能,按照考生所报专业类别要求,对中职考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进行测试。

(3)艺术(美术)类考生:技能综合测试分为艺术技能测试和面试,艺术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20分,面试成绩满分80分。学校不单独组织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按照考生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考试总成绩满分300分折算,折合满分120分。

4.特长类考生

(1)文艺特长考生,按照相关艺术特长类别要求,对考生相关艺术特长进行测试。考生须自带服装、乐器等所需演出用品,文艺特长专项测试成绩计为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20分,面试成绩满分80分。

(2)体育特长考生,依据考生所报运动项目,按照国家运动等级评定标准或比赛成绩进行测试。考生须自带服装、运动鞋等必要用品,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计为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20分,面试成绩满分80分。

5.服装表演专业考生,技能综合测试分为形体、才艺表演测试和面试,形体、才艺表演测试成绩满分120分,面试成绩满分80分。考生须身穿黑色紧身衣裤,女生长发者扎高马尾、无妆面、额头与双耳外露,可自备鞋(女生走秀用高跟鞋或男女才艺表演用鞋)。

6.中职考生、特长生及服装表演专业技能测试要点(见学校招生网:zs.cdtc.edu.cn)。

7.凡参加我校高职单招的所有考生,应做好考前健康登记,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录取规则

1.录取方式是专业志愿优先。普通类、中职类和美术类三类分专业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特长类、服装表演专业两类按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和中职类等划定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和技能综合测试成绩录取控制线,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3.在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成绩双上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和志愿优先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出现总分相同情况,按下列规则录取:

(1)普高类考生,按文化考试总分、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2)中职类、艺术(美术)类【除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按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3)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按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文化考试的英语、语文、数学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4.对文艺、体育特长生及服装表演专业考生,在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若出现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相同情况,则按文化考试的总分、语文、数学成绩排序,依次录取。各专业录取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名。

5.若出现分类、分专业计划不平衡情况时,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整。

6.若部分专业出现缺额,是否从具有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中进行征集志愿,将由学校视情况根据上级相关招生政策研究确定。

7.考生必须全部参加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免试生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1年3月27日前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

(三)拟录取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http://zs.cdtc.edu.cn/)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时间安排

(一)2021年3月4日8:00至14日18:00前,登录四川省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填报学校志愿。

(二)2021年3月17日8:00至20日18:00前,登录我校招生网站(zs.cdtc.edu.cn),填报专业志愿,并在网上完成缴费,报名考试费为130元/生。

(三)考生本人(除申请报名特长生、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外),于2021年3月24日9:00至26日16:00前,自行登录我校招生网打印准考证。

(四)特长生、服装表演专业、申请免试考生须在3月26日16:00前,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学校现场报到,分别办理以下相关手续:

1.申请体育、文艺特长生需要提供相关的等级证书、竞赛获奖证书、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资格、打印准考证。

2. 服装表演专业考生进行现场确认资格、打印准考证。

3.申请免试考生需要提供:免试申请表,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批准文件复印件。

(五)2021年3月27日9:00-18:30,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

(六)2021年4月1日,考生可在学校招生网上查询本人综合考试成绩。

2021年4月1日下午4:00前,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校招就处登记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七)2021年4月6日,学校招生网公布各类最低控制线、各专业录取线。

(八)2021年4月7日至11日,学校招生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凡拟录取考生要放弃录取的,必须在4月8日16:00前,本人持有效证件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九)2021年4月12日12:00前,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十)2021年6月以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违规处理

(一)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二)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三)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四)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校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通知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其他事宜

(一)若高职单招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二)除本章程中公布的收费项目外,我校在高职单招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四)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二、学校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学校招生就业处

地址:成都市犀浦泰山南街186号

邮政编码:611731

咨询电话:028-87843209、87846405(传真)

监督电话:028-87843483

咨询QQ:458072049、453088415

咨询QQ群:1028954547(普高生)、593311347(中职生、特长生)

学校招生网:http://zs.cd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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