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市 综合类 专科公办 双高计划
一、学院简介
学校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和民政部共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国有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认定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被立项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二、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是高职院校分类入学考试的一项试点工作,所录取的考生为国家计划招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普通类)
(注:以上收费标准系2022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标准,2023年收费标准以物价主管部门新核定的标准为准。)
四、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符合2023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五、志愿填报及准考证打印
1、4月1日10 时至4月6日12时,考生可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高职单招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择填报一所院校的四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在网上实时查看各院校动态报名人数并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确定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
2、4月7日12时至4月9日8时请已报考我校的考生登录我校单招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http://dzxt.csmzxy.edu.cn/login.aspx
六、考试
1、考试科目
采用文化素质加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线上面试形式进行。
(1)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总分值为300分。
(2)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四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总分300分。(网络远程综合素质评价测试实施方案见官网公布为准)。
2、考试时间
3、特别提醒:
(1)报名结束后,请考生以“省份+考生姓名”为口令,申请加入我校新疆单招咨询QQ群(635928847);
(2)在预测试之前必须以“准考证号+姓名”为口令申请加入相应的考务群,未进考务群者将无法顺利参加预测试和正式考试。
七、录取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录取规则
(1)根据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按“专业优先,总分排序”的原则择优录取。
(2)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总分低于180分不予录取。
(3)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4)综合素质评价缺考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五天,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放弃录取申请书,具体要求见我校单独招生网,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校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3、拟录取考生须于4月22日10时至4月24日18时,再次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选择是否同意录取。未选择同意,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录取信息确认后的名单为我校最终录取名单。
4、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新疆地区2023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
5、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文理科与男女生比例。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我校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九、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一致。
十、新生入学与复查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3、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4、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十一、联系方式:
1、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731-82804947;
2、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2763288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421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邮 编: 410004
网 址:http://zs.csmzxy.edu.cn/ddzs.htm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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