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 综合类 本科民办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结合齐鲁理工学院实际情况,齐鲁理工学院2020年在部分专业中实施综合评价招生。为确保齐鲁理工学院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法公正、合理地招考新生,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本章程适用于齐鲁理工学院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二)齐鲁理工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文化素养和技能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齐鲁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介绍
(一)学校全称
齐鲁理工学院, 国标代码:13998
(二)学校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028号,邮编250200。
曲阜校区:山东省曲阜市有朋路105号,邮编273100。
(三)办学层次和类型
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建校时间
2005年6月由教育部批准成立, 2014年5月更名为齐鲁理工学院。
(五)学校简介
齐鲁理工学院前身为成立于2005年的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独立学院)。建校以来,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办学宗旨,秉承“知学、知道、知善、知美”校训,弘扬“尚德、尚礼、尚勤、尚新”校风,坚定走开放、创新、高质量发展道路,立足山东、面向全国,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发展需要,努力培养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现已成为一所以理工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高校。是山东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学分制改革试点单位、教师考核评价试点单位。
学校建有济南、曲阜两个校区。济南校区位于山东省省会济南市东部大学城,曲阜校区位于孔子故里曲阜。下设 10 院 1 部:机电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护理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计算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文学院、艺术学院、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基础部。开办本科专业 45个。
目前建有 16 个实验教学中心、192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省级特色专业群2个、特色专业8个,精品课程和一流课程19门。大力推进智慧化校园建设,教学与教学管理实现课程网络化、管理网络化、服务网络化,建成现代化智能指挥调度中心;是山东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2019年获评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单位。
学生在各类学科、专业技能、创新创业竞赛中,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458 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 21 项、二等奖 65 项、三等奖 89 项,省级特等奖 35 项、一等奖 63 项、二等奖90 项。
学校统筹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 12家地方政府、221 个行业机构(或企业)、15 个学术机构签订产学研合作教育协议,建立长期、稳定、互惠的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关系,与西王集团、甲骨文(山东)OAEC 人才产业基地、浙江橙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合作开设 17个订单班,订单班校企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创新培养模式、共建实验室、共享人才资源、合作编写教材、合作研发,使产教融合、合作育人工作落地生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理念,通过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合作研究、师生互访等形式,不断加强与国(境)外知名高校的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国(境)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优质的教育资源,努力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目前已与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奥地利克恩藤应用科技大学、台湾义守大学等国家和地区的 35 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
学校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己任。不断提升学科水平和科研能力,获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技术研发中心 1 个,省级教育研究基地 2 个;主持和参与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842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6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社会科学奖励一等奖15项、二等奖26项、三等奖36项,授权专利62项;发表论文1621篇,被SCI、EI、CSSCI、ISTP 检索580篇;出版专著、教材214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二等奖4项。学校热心社会培训事业,设立国家级、省级、市级 16个职业技能基地和考试站点,在服务师生基础上,面向乡村社区居民、现役退役士兵、戒毒人员等,进行各种职业技能免费培训,累计培训3万余人次,被群众称为“流动的星火”。
学校着力加强学科建设,提升科研水平,紧密对接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物与医药、医养健康、文化创意等产业,大力发展应用学科和应用技术研发,着力打造理工学科优势和特色。恪守服务社会宗旨,社会声誉持续提升,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中央电视台、山东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等新闻媒体,对学校德育工作、订单式培养、创新创业教育、齐鲁文化育人、对口援建等进行报道。2019年,学校进入《2019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前十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一)齐鲁理工学院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的重大事宜。
(二)齐鲁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齐鲁理工学院纪检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可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参加高考补报名。
(二)参加齐鲁理工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0年5月21日—24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齐鲁理工学院和专业。
(三)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第五章 招生计划
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计划 |
护理 | 3 | 12000 | 80 |
学前教育 | 3 | 12000 | 80 |
会计 | 3 | 9800 | 6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12000 | 70 |
医学影像技术 | 3 | 12000 | 6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9800 | 50 |
工程造价 | 3 | 12000 | 50 |
医学检验技术 | 3 | 12000 | 50 |
合 计 | 500 |
第六章 学校测试
(一)齐鲁理工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测试)采用网上测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在2020年6月2日。
(二)考核内容及形式
1.考生综合成绩依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齐鲁理工学院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总分75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原始分100分),齐鲁理工学院考核成绩占40%(原始分100分)。齐鲁理工学院考核包括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齐鲁理工学院考核成绩的5%,素质测试成绩占齐鲁理工学院考核成绩的95%。
2.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成绩(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10门都合格给100分,9门合格90分,8门合格80分,以此类推)×60%+学校考核(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素质测试成绩)×40%]×7.5。
3.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专业教师和校外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根据评分标准赋予一定分值。
4.学校自行组织考生素质测试,考试形式为网上测试。专家组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确定考试内容、标准、形式和办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
5. 农村和贫困地区不具备智能手机和网络传输条件的考生,可在5月27日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协调解决。
具体考试方式及安排另行通知。
第七章 考生录取
(一)录取原则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录取规则
1.根据综合成绩按照专业进行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为确保生源质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要求,经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合理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计划根据学院办学实际条件、专业发展规模,科学分析师资状况及考生家长对专业认同度的基础上,结合考生志愿,及时调整专业计划并报省招考院审查、批准后实施。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3.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有面试合格或签约要求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不合格不予录取。运动专长考生、退役士兵和技术技能类考生单列计划、单独录取。
4.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试成绩及专业要求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
5.预录名单公示:预录考生名单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6.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7.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齐鲁理工学院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八章 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wsbm.sdzk.cn/gzdz/
报名时间:5月21日-5月24日
(二)网上缴费
报名考试费:150元(按照鲁价费函〔2016〕95 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缴费网址:另行通知
缴费时间:2020年5月26日-27日
(三)考试时间:6月2日
第九章 收费、资助政策
(一)学费收取标准:学院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
退费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奖贷措施:学院构筑了济困助学的完善体系。设有学习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和助学金等多项贫困助学金,另外,还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安排学生参加助管、环卫、家教等多种勤工助学活动,对贫困学生进行全方位服务,从而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章 学生待遇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考试院规定,凡被齐鲁理工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山东省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被齐鲁理工学院录取的综合评价招生学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的待遇。学业期间,修满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享受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生待遇。
第十一章 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策。
齐鲁理工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人员选派熟悉相关政策、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在以上人员中,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按规定禁止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第十二章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028号 齐鲁理工学院 招生办
邮政编码:250200
咨询及信访电话:0531-61330555
学校网址:http://www.qlit.edu.cn
第十三章 附则
(一)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没有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三)本章程由齐鲁理工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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