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黄海学院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计划公布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2024年我校共有25个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专业,各专业名称及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序号 | 所属学院 | 学科门类 | 招生代码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1 | 国际商学院 | 经济学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 |
2 | 管理学 | 120202 | 市场营销 | 3 | |
3 | 管理学 | 120203K | 会计学 | 3 | |
4 | 管理学 | 120204 | 财务管理 | 3 | |
5 | 管理学 | 120205 | 国际商务 | 1 | |
6 | 管理学 | 120601 | 物流管理 | 11 | |
7 | 管理学 | 120801 | 电子商务 | 12 | |
8 | 管理学 | 120902 | 酒店管理 | 2 | |
9 | 艺术学 | 130208TK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1 | |
10 | 智能制造学院 | 工学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0 |
11 | 工学 | 080207 | 车辆工程 | 8 | |
12 | 工学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31 | |
13 | 工学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8 | |
14 | 工学 | 081901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1 | |
15 | 建筑工程学院 | 工学 | 081001 | 土木工程 | 13 |
16 | 管理学 | 120103 | 工程管理 | 14 | |
17 | 管理学 | 120105 | 工程造价 | 6 | |
18 | 设计与美术学院 | 艺术学 | 130503 | 环境设计 | 6 |
19 | 艺术学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2 | |
20 | 影视学院 | 艺术学 | 130310 | 动画 | 1 |
21 | 艺术学 | 130311T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1 | |
22 | 医学院 | 医学 | 101005 | 康复治疗学 | 9 |
23 | 医学 | 101101 | 护理学 | 15 | |
24 | 大数据学院 | 工学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8 |
25 | 工学 | 080910T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2 |
二、志愿填报时间
4月19日,已获得山东省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资格的考生可登录zsb.sdzk.cn报考我校,考生报考的专业必须与其申请资格审核时选报的专业一致。
三、综合考查时间
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校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综合考查时间安排在4月23日,综合考查方案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zsb.qdhhc.edu.cn)。
四、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与考生分专业报名情况开展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如该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未超过免试招生计划,全额录取,考生无需参加我校综合考查;如该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超过免试招生计划,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报考该专业的考生进行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择优录取。
五、录取结果公布
报考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于4月25—27日点击进入查询页面http://zsb.qdhhc.edu.cn/zhaoshengban/xssearch.aspx查询录取结果。
重要提醒:报考了我校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4月29日填报一次征集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征集志愿考生须重新根据报名高校的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方案参加录取。征集志愿仍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生源情况和剩余免试招生计划,按照随机原则调剂录取。
六、入学和培养
(一)新生入学。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专科毕业证(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退役证等材料,按要求到学校报到。我校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情节严重的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请及时通知学校,否则逾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在校培养。通过免试专升本被我校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必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或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三)毕业证书。被我校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由学校颁发青岛黄海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照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的实际时间填写。对于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青岛黄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一)收费标准。学校按照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二)资助政策。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奖、贷、助、补、免等政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八、咨询方式
考生咨询电话:0532-83175111 83175345
招生信息网:http://zsb.qdhhc.edu.cn
通信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灵海路11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