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按照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发改委的规定,学生住宿费每学年900元。学费标准如下:
专业名称 | 学费(元/年) |
表演(京剧器乐)、表演(京剧表演)、表演(昆曲表演)、表演(昆曲器乐)、表演(戏曲舞台监督)、表演(地方种表演)、表演(地方种器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作曲) | 免学费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制作)、音乐学、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学)、艺术管理(国际文化交流)、艺术管理(戏曲教育)、文化产业管理 | 8000 |
表演(戏曲形体)、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音乐表演(民族器乐)、录音艺术(音响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曲舞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装造型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曲数字演艺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曲服装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 | 10000 |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严格履行程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评审学生奖励资助项目,执行学生资助政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上级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
第十七条 中国戏曲学院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10-63339858,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10-63351562。
学校官方网址:
本科招生网址:
https://www.nacta.edu.cn/xwgg/zsxx/index.htm
第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高考平台、学校官网向社会发布。
第十九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级考试招生机构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对于各种媒体平台公布的学校招生章程,若有不一致,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官网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中国戏曲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