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 综合类 本科公办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招生委员会、学校纪委及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4277
第六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咨询和监督机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
第十条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考试、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宣传、考试组织、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委、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对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受理考生投诉,招生违纪案件调查、处理,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学校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招生200人。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的公布途径: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信息网、山青招生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
第五章 报名条件及报名办法
第十四条 报名条件
1.已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3.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4.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全部合格方可报考。
第十五条 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依次分填报志愿、网上缴费、考前模拟练习三个环节。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与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不能兼报。考生一旦选择报考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不得兼报其他试点高校。
1.填报志愿(3月3日—5日)。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择山东省高职(专科)单招统一报名平台,按平台页面说明进行报名,依次选择报考类型、院校及专业,确认报考志愿。
2.网上缴费(3月7日—10日)。考生登录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线上考试手机APP,登入平台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则不予安排考试。
3.考前模拟练习(3月12日)。已缴费考生可登录综合评价招生线上考试APP,进行考前模拟练习。考前务必登录手机APP进行模拟考试,确保手机能够正常使用APP,并能熟悉考试流程和注意事项,模拟演练视频录制场景调试、视频录制及提交视频等环节。
第六章 综合考核及成绩构成
第十六条 职业素质测试采用线上提交视频形式进行测试,测试时间:3月13日。
第十七条 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职业素质测试成绩组成。综合成绩=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成绩×40%+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职业素质测试成绩×50%。前两项根据高中学业水平综合素质档案评定,职业素质测试则由我校组织通过网上提交视频形式进行测试。
1.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全部科目合格,直接按100分计入。
2.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考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举止礼仪、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学校依据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呈现的内容,组织有关专家采用集体评议的方式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赋分,满分为100分。
3.职业素质测试。职业素质测试主要考核综合能力、职业潜质等。主要测试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的匹配程度,考生学习及将来从事对应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等。满分为100分。
第十八条 线上职业素质测试内容:
1.外语类专业:
测试科目包括中外文朗读、中外文口头表达、外国文化三个科目,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职业素质测试成绩=中外文朗读×30%+中外文口头表达×50%+外国文化×20%。
2.管理类专业:
测试科目包括形象礼仪、语言表达、职业潜质3个科目,各科满分100分。
职业素质测试成绩=形象礼仪×15%+语言表达×40%+职业潜质×45%。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学校根据报考情况、生源质量、综合成绩等统一划定学校综合评价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上线考生按综合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职业素质测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录取程序:学校按要求在学校网站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已被我校录取的专科综合评价考生,与参加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完成规定学业后,毕业生颁发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一经录取一律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证书颁发: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专科毕业生颁发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章 其 他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专业咨询:
应用阿拉伯语: 赵老师15275155356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陈老师18615459973
现代物业管理: 朱老师15105311369
招生咨询电话:(0531)58997707
招生信息网:http://zsb.sdyu.edu.cn
招生邮箱:zsb@sdyu.edu.cn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
微信号:Sdyuzs咨询QQ群:1091866040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学校不举办与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相关的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对以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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