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市 师范类 专科公办
学校简介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为省“兴辽卓越”高职专业群建设单位,始建于1952年,前身为辽东省清原朝鲜师范学校,1978年更名为辽宁省朝鲜族师范学校,2012年由辽宁省朝鲜族师范学校与1981年建立的辽宁省蒙古族师范学校合并组建为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注册地在沈阳,现有沈阳、阜新两个校区。
学校现有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3213人,开设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语文教育3个师范专业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应用韩语、民族表演艺术、旅游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现代文秘8个非师范专业,其中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专业组建的小学与学前教育专业群被评为省级“兴辽卓越”高职专业群。学校是省内培养和传承民族语言和文化的重要教育基地,积极服务地域民族语言、文化建设工作。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厚德合和、博学笃行”的校训,经过多年的发展初步实现了师范教育和非师范教育同步迈进、协调发展的新格局,逐步形成了“精品培养知行并重”的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表1: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表(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发布为准,学费标准最终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审批备案为准)
二、报考条件
已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同时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
面向中职生招生的专业对中职毕业生所学专业无对口要求。
沈阳校区:小学教育、小学语文教育;阜新校区: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电子商务只面向普通高中生招生,其它专业不限。
所有招生专业根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学校按照普通高考或中职对口升学考试体检结果作为录取依据,学前教育专业限招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教育部令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试、复查,复试、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试、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
1、网上报名:登陆我校官网http://www.lnnc.edu.cn进入2023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注册报名。
2、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0日-2023年4月6日早8:00时,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早8:00时。
(二)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三)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通过我校官网单招报名系统注册、填报志愿、资格审查合格、缴费120元报名费后即为报名成功。
报名成功的考生在学校安排考场后可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我校予以退费,考生自愿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录我校2023年单招招生报名系统查询资审结果,通过资审的考生4月12日-4月14日登录单招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命题及考试
(一)命题
学校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组织开展单独招生考试各科目的命题工作。
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流程和保密规定要求执行。详见附件3《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1)招收高中生单招考试科目
文化素质测试满分300分(语文200分、数学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50分,总分450分。
(2)招收中职生单招考试科目
文化素质测试满分300分(语文200分、数学1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50分,总分450分。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方式
考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
表2: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科目及考试方式
(四)考试地点
报考沈阳校区考生考试地点:沈阳校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5号)
报考阜新校区考生考试地点:阜新校区(阜新市细河区育红路40号)
(五)违规考生处理办法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五、录取原则
(一)沈阳校区和阜新校区不可兼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校区填报志愿,考生选择的服从志愿只能在所选择的校区内调剂。如出现双跨校区填报志愿情况视为无效志愿,不予录取。
(二)考生成绩由语文、数学考试分数和职业适应性测试(高中生)或职业技能测试(中职生)分数三项之和组成总分。我校根据考生成绩分别划定高中生和中职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普通高中生可报考一个校区的五个专业志愿以及一个服从志愿,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优先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控制线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素质测试(语文、 数学)总分优先录取;文化素质测试(语文、 数学)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中职生可报考一个校区的五个专业志愿以及一个服从志愿。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优先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控制线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职业技能测试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其次再按照语文、数学成绩高者优先顺序录取。
(五)申请免试入学考生
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入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的要求于3月31日中午前提交免试入学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学校报送省教育厅复核后,具备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厅、省招考办和学校进行拟录取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取。
六、录取审核
(一)我校按照考生的志愿和我校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当考生与其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有重复预录取情况时,我校征求考生意见确定预录取结果。
(二)预录取名单发布后,考生对预录取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在单独报名系统中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录取。确认预录结果的考生我校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三)按照国家和辽宁省规定,凡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或调整专业,也不能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录取。
七、考试成绩查询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考生可通过学校官网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端口查询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于4月19日8时前向学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学校于次日前在纪检组的监督下由考务组进行成绩复核并通知考生结果。
八、学费、住宿费收退费办法
(一)收费标准:
最终按照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审批备案价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详见表1: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表列明;
学生住宿费标准:沈阳校区住宿费400元/年
阜新校区:宿舍楼住宿费400元/年、公寓楼住宿费500元/年
(二)退费办法:
学生入学后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九、单招考生QQ咨询群
1阜新校区考生群
QQ群:868311001
2沈阳校区考生群
QQ群:711495745
十、联系方式
阜新校区:
电话:0418-2281834
0418-2281836(兼传真)
手机:15042558532(龚老师)
18741886073(山老师)
18641856897(陈老师)
沈阳校区:
电话:024-86614845(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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