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昌市 师范类 专科公办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2〕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称:西昌民族幼专、西昌幼专)
第四条 办学属性及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章 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我校2022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成立以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教务、招生、纪检监察、医务、安全保卫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第四章 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
第五条 报考条件
(一)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申请免试录取条件
1.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2.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条件者,具备保送至高校深造的资格。
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或保送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高职单招考试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录取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第六条 报考类别
(一)普高类: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中职类:中职毕业生。
第七条 报名时间及办法
2022年全省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学校志愿填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本人应于2022年3月10日09:00至17日12: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填报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单招学校志愿。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并提交确定。逾期不再补报。如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审核。学校志愿填报结束后,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核准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即可登录学校网站填报专业志愿。
3.专业志愿填报。填报我校高职单招志愿的考生应于2022年3月19日09:00至23日12:00,登录我校官网(http://www.xcmzyz.com),进入“2022年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填报2个专业志愿并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在网上缴纳130元的报名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单招考试,不予安排参加考试。
(1)考生要认真阅读“2022年高职单招专业志愿填报须知”,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专业志愿填报时,可选择两个志愿。
(2)考生在我校“2022年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时,要根据考生类别选择填报。
考生应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合理填报专业志愿,体检结论以生源所在市(州)、县(市、区)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结论为准。报考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学生身体条件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有关要求。若录取考生进校体检复查不适宜就读所录专业,可申请调整到其它专业就读,若考生不愿调整专业,学校有权对其作退学处理。
(二)报名确认
考生信息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须提交确认,确认后专业志愿不得更改。
第五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六章 考核办法
第九条 考试手续
(一)经核准后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可到学校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准考证打印。
(二)考生到校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高职单招报名表》《承诺书》(在报到审核现场由学校打印,并经考生签字确认)。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免试录取或保送的考生还需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本人免试申请表。
2.《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高职单招准考证》(在报到审核现场由学校打印)。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高职单招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高职单招报名资格。
第十条 考试时间
文化考试时间统一为2022年4月2日9:00--11:30。
技能综合测试时间为2022年4月2日下午
第十一条 考试地点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西昌市安宁镇园丁路1号)
第十二条 考试内容
考试采用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500分,其中文化考试300分(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技能综合测试为200分。
(一)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试题由省统一命制(普高类考生适用普高类试卷,中职类考生适用中职类试卷)。
(二)技能综合测试
技能综合测试包括面试测评或技能考核(分普高和中职两类进行)。技能综合测试由学校自主命题。
1.普高类考生综合测试,采用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
2.中职类考生的综合测试,采取现场操作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和基本技能。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上级部门以及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第七章 录取办法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
(一)文化考试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为学校录取依据,高职单招录取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二)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按成绩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之和)划定录取控制线,其中文化考试总分必须在报考总人数的90%以内。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三)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在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录取:依据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若专业未录满,则从填报该专业为第二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依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四)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依据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比较文化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具备免试资格并办理免试手续的考生可按第一志愿录取(学校将按初审合格人数预扣相关专业计划)。
(六)经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8日—4月13日在我校网站公示。
(七)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资格,考生本人应在公示期间将放弃高职单招录取资格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资格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本次放弃录取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学校录取意见。
(八)因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而产生的缺额,不再调剂录取。
(九)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然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八章 新生报到注册和复查
第十四条 报到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校高职单招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奖、贷、助学措施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置了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多项资助措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各种资助。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九章 2022年高职单招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3月10日09:00 -17日12:00 | 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 按要求填写考生信息及填报学校志愿。 |
3月19日09:00 -23日12:00 | 考生进入所报学校网站(http://www.xcmzyz.com)进行确认并填报专业志愿及缴费。 |
3月30日前 | 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附件)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4月1日 | 考生现场信息确认,熟悉考场 |
4月2日09:00-11:30 | 文化考试 |
4月2日13:00-18:00 | 技能综合测试 |
4月4日18:00 | 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在我校网站查询 |
4月5日18:00前 | 对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学生查询 |
4月6日前 | 上报成绩库 |
4月7日17:00前 | 提交免试生名单及材料 |
4月8日前 | 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5天 |
4月13日前 | 上报拟录取库 |
4月15日12:00前 | 上报正式录取库、自愿放弃录取考生库,办理录取手续 |
4月16日前 | 在学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 |
第十章 其他事宜
第十六条 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第十七条 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得换录,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第十八条 若高职单招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进行招生,也未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第二十条 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西昌民族幼专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834-6993870/6955737;
19983365106
监督电话:0834-6992816
学校网址:http://www.xcmzy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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