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 师范类 本科公办
01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从广东省应征入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的人员; 2.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02
报名及缴费方式 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具体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详见《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6号)。 填报综合考查专业组 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的考生须在2月28日-3月2日登录“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http://www.eeagd.edu.cn/ptzsbks)选择填报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 每位考生最多可填报5个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不需填报具体专业。我校院校专业组有前置专业要求,考生填报前,务必仔细查阅我校招生简章中对院校专业组的各项要求。如因不符合我校院校专业组前置专业或身体条件要求而导致后续的填报志愿无效或投档后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名系统会动态更新各院校专业组报考人数,考生在截止时间前可不限次数调整院校专业组,调整截止时间与填报截止时间一致,考生最终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以填报截止前最后一次提交的为准。填报截止后,省招生办不再接受调整院校专业组申请。 报考费 参加我校综合考查的考生需缴交报考费40元/科。具体缴费方式、准考证打印等事宜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留意我校招生办网站(http://web.gdei.edu.cn/zsb/)公告。未按时交费的,视为放弃我校综合考查资格;已交费成功但因个人原因放弃考查的,不予退回报考费。 其他事项 1.从2022年起,对享受免文化课考试政策被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2.由于征兵政策调整,将在2023年3月底前对3月份退役的考生组织一次补报名,具体安排按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相关通知执行。 3.对弄虚作假获得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及其他不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03 招生专业目录 04 综合考查 我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对应综合考查科目如下: 具体考查方式和考查要求等相关信息届时将通过我校招生办网站(http://web.gdei.edu.cn/zsb/)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留意。未按时参加综合考查的,视为放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录取资格。 我校专业综合考查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考查内容详见招生专业综合考查大纲。 05 志愿填报 2023年普通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填报安排在综合考查成绩公布后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06 投档录取 (一)我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考生的志愿填报及投档规则按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根据省招生办投档规则出档后,我校在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合格基础上,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不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三)符合报名条件,且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免于综合考查,予以录取。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只进行一次投档录取,原则上不进行征集志愿或调剂,考生须合理报考,避免滑档。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可以普通考生身份同时报考我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阶段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普通专升本投档录取。 (六)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普通专升本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考生必须提供真实的档案材料,供我校录取。对弄虚作假获得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及其他不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七)我校按省招生办规定的录取时间办理录取审核手续,被录取的新生,由我校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07 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按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 08 在校期间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在新生入学时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09 注意事项 未尽事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粤招办﹝2022﹞52号)及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0 招生办网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 020-34113327、34113555 传真号码:020-34113555 电子邮箱:zsb@gdei.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gdei.edu.cn/ 招生网址:https://web.gdei.edu.cn/zsb/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O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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