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阳市 理工类 专科公办 双高计划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高职扩招要求,继续推进高职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多样化选拔机制,结合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德阳校区)德阳市嘉陵江西路4号;
(成都校区)成都市青白江大道899号。
(四)学历证书: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三、组织保障
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学院师生员工的监督,在学院招生(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学院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已参加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的考生
五、报名办法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填报学校志愿)
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3年3月1日9:00-3月7日12: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
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登录账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9:00-3月13日12:00,登录我院门户网站(https://www.scac.edu.cn),填报专业志愿。并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本次高职单招。
考生可以选择填报所公布相应类别专业中的一个专业。专业不能调剂。
(三)资格审核
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时须提供《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考生登记表》、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介绍及收费标准(坚持考生自愿原则)
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收费标准:16000元/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与澳大利亚墨尔本理工学院合作开办,部分课程由澳方教师讲授,学生达到毕业要求可获得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和澳大利亚墨尔本理工学院毕业文凭。培养具备国际交流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有建筑施工与管理能力、懂得国际工程施工规范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就业方向:
该专业就业方向主要是:涉外建筑施工、建设管理,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安全管理,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毕业生就业单位为以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交建、中国电建及其下属企业为主的大型央企为主。
工程造价(中外合作办学)
收费标准:16000元/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与英国林肯学院合作开办,部分课程由英方教师讲授,学生达到毕业要求可获得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和英国林肯学院毕业证书。培养具备国际交流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有工程造价管理能力,懂得国际工程施工规范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就业方向:
该专业就业方向主要是:涉外建筑施工、建设管理,建设工程预算,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毕业生就业单位为以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交建、中国电建及其下属企业为主的大型央企为主。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二)考试地点
德阳市嘉陵江西路4号,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德阳校区)。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素质测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技能测试。
考生可以在学院门户网站和招生信息网查看素质测试和技能测试大纲。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院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划线
我院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的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1.按照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依次比较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院不予录取。
2.单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顾政策。
3.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予调剂。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院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1.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5天(3月31日-4月4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2.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公示期间到学院德阳校区招生就业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
3.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放弃的名额不再替补。
4.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院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院将进行政考、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复核(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不符合报考及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四)高职单招录取考生“不得申请转专业,也不转入其它学校”。
(五)本章程由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招生就业处:0838-2651788,2653789,2652947(传真)
(二)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监审处):0838-2653977,2651960
(三)监督举报信箱(纪委办公室、监审处):jijian@scac.edu.cn
(四)学院地址(德阳校区):德阳市嘉陵江西路4号 邮政编码:618000
(五)学院门户网站:https://www.scac.edu.cn
附件: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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