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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

山东-济宁市 师范类 本科公办

1955年 山东省 3337亩

曲阜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发布:2024-05-07 03:09 来源:曲阜师范大学 浏览:2166 手机版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曲阜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曲阜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446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七条 学校地址:

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曲阜校区)

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80号(日照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曲阜师范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工作地点设在曲阜师范大学曲阜校区。我校不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 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2024年度招生规模编制本年度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学校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为准。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位次、艺体类综合成绩及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规定的选考科目。

按照“院校+专业(类)”进行投档的省市,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所填报专业(类)。按照“院校+专业组”进行投档的省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同一专业组中安排专业。若生源省份有单独录取规则,从其规定(如内蒙古自治区)。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2.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各项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二、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书法学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书法类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统考成绩,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对比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2.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统考成绩,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对比高考文化总成绩(含加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音乐学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音乐类(音乐教育)统考成绩,对符合招生项目要求的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统考成绩,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对符合招生项目要求的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对比高考文化总成绩(含加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4.音乐表演(中外合作)专业

使用山东省音乐类(音乐表演)统考成绩,对符合招生项目要求的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舞蹈学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舞蹈类统考成绩,专业培养方向为中国舞,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统考成绩,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对比高考文化总成绩(含加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6.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使用山东省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7.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总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依次对比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8.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体育教育、休闲体育专业使用山东省体育统考成绩,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以上级文件、学校相关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第十 山东省公费师范生的录取原则,遵循上级有关政策,上级政策未涉及部分参考学校对应的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英语、翻译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俄语、日语。

十八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有关补充规定。        

十九 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二十不设单科成绩限制。

第二十 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二十二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

二十三学生退学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四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曲阜师范大学。

第八章其它

二十七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二十八 对以曲阜师范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十九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7-7033666 

监督电话:0537-4455668

地    址: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  

邮    编:273165

网    址:https://zsb.qfnu.edu.cn/

邮    箱:qfnuzsb@163.com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曲阜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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