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市 医药类 本科公办
一学校自然情况
● 高校名称(全称):锦州医科大学
● 办学地点及校址:
本科医学、教育学门类各专业在东校园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本科农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各专业在西校园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48号。
●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 办学层次:本科
● 办学形式:全日制
●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46852.6平方米(约合2768.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1.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2平方米;生师比16:1;专任教师882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3.8%;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6.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4767.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9334.3元;图书119万册,生均图书66.2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4、8)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 学校根据现有教学资源、自身专业办学条件、专业师资分配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和辽宁省区域协调发展趋势、行业发展状况,结合近几年各省的社会需求及实际就业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的制定学校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学校无预留计划。
●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运动康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开设英语课程,其他专业开设英、日、俄3门外语课程。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锦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锦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锦州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费标准
按《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政策的通知》(辽发改收费[2021]78号)文件标准向学生收费。
住宿费标准
根据辽价发[2000]64号文件批示,住宿费标准如下:
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杂费和住宿费。
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采取“奖、贷、助、勤、补、免”等多种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手续(详见入学通知书内《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按照国家政策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设有国家(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4400元/生/年,二等国家助学金2750元/生/年。另外,退役士兵复学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3300元/生。以上奖助学金标准依据国家及辽宁省相关政策调整。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学金4000元/生/学年、一等奖学金3000元/生/学年、二等奖学金2000元/生/学年、三等奖学金1000元/生/学年,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分学期评定发放。同时,学校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000元/生、二等奖学金1500元/生、三等奖学金1000元/生。
学校设置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按照相关要求实行学费减免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孤儿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实行减免。同时,学校设有学校助学金、“一帮一”育人助困基金、临时困难补助和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等保障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以上按照《锦州医科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锦州医科大学本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及程序执行。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锦州医科大学与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合作举办运动康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执行国家统一招生政策,与锦州医科大学(中方)招收中国籍学生执行相同招生政策和标准。
2.培养模式
运动康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制四年,采用“3+1”模式。前三年学生在锦州医科大学学习,第四年需达到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的入学要求,符合入学标准后,自愿转入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完成第四学年的学习。未出国学生可继续在锦州医科大学完成第四年学习。
3.学位授予
项目学生在完成本项目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锦州医科大学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理学学士学位证书。第四年赴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就读并达到学位要求的学生,将同时获得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颁发的运动与运动科学学士(Bachelor of Sport and Exercise Science)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根据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各专业不招色盲和色弱的考生。运动康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康复治疗学专业只招身体健康考生。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学校不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对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在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辽宁省2024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市、区)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投档时,学校接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加分和降分政策并达到学校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档案。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学校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设专业级差。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规定,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如果生源不足时,可在本省调档线下适当降分,但不能低于80分。预科阶段培养地点以录取通知书为准。预科培养成绩合格者转入学校本科就读,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于进档考生分专业时,学校按考生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对于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有明确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没有明确要求的省份,理工或物理学科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史或历史学科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对于已实行高考改革且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所有成绩全部相同时,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3675051、3675052
传真:0416-3675053
学校网址:https://www.jzmu.edu.cn
电子邮箱:zsjyc@jz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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